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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 警惕煤價“高傷電低傷煤”(讀者來信)

作者: 杨 龙     时间: 2021-11-11     点击: 查詢中    分享到:


中國能源報 20211108    15 


警惕煤價“高傷電低傷煤”(讀者來信)


煤炭、電力分处产业链上下游,是一种唇齿相依的协同发展关系。在保供稳价的同时,如何让煤炭和電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是值得思考和关注的问题。

從煤炭産業和煤炭企業發展來看,在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環境下,面對供需偏緊的市場形勢,既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又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就需煤炭企業安全環保地增産增供。那麽,必要的安全、環保和智能化開采等投入勢必也相應增加,加上人員工資、災害防範治理等支出,煤炭價格就應保持在綠色區間。反之,價格若跌出綠色區間,或者過低,不僅會影響安全經營、經濟效益,也會傷害礦井生産積極性,還會對安全環保、技術升級、智能化改造、智慧礦山建設等産生影響,不利于整個煤炭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从電力企业发展现状来看,前期煤价飞涨、電力企业发售电成本严重倒挂,严重影响電力市场交易正常开展,并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電力平衡带来重大风险。

随着各项保供稳价政策密集出台,现货市场煤价较前期高位已近乎腰斩,动力煤期货市场价格断崖式下跌。同时,在煤企按要求大幅下调销售价格后,電力企业的采购成本也随之大幅下降。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政策效应持续发酵,以及煤炭主产地新核增产能的陆续释放,煤炭价格也会越来越接近绿色区间。

为了更好地促进煤炭和電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笔者认为,保供稳价亟需建立或完善能够促进煤电双方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体制机制。

首先,保供穩價需煤電雙方堅持“基准價+浮動價”中長協定價機制不動搖。實踐證明,踐行好“基准價+浮動價”的煤炭中長協定價機制,煤、電雙方都將受益。既可使煤價保持在合理區間內,也有利于電企采購和儲備煤炭,使庫存維持在合理水平,實現煤電産業聯動協同發展。反之,在履約過程中,任何一方打折扣,或者執行不到位,就會影響該機制的正常運行,也不可避免會給另一方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筆者認爲,在保障國家能源穩定供應和安全的前提下,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需要結合國內外能源供需的大環境和國內煤、電産業運行實際,適時對煤炭中長協定價機制進行完善或者適度微調,盡可能避免煤價劇烈震蕩,規避産業鏈風險和拉閘限電等給能源安全、經濟可持續發展帶來的潛在重大風險。

其次,制定出台煤價調控政策時要保持連續性和系統性、協同性。在煤炭市場自身調控失靈、失真的情況下,行政調控煤價理所應當,沈疴用猛藥無可厚非。但要警惕煤炭“價高傷電、價低傷煤”的現象,避免“一刀切”、“運動式”降煤價,給保供穩價和煤炭産業鏈上下遊的持續發展留下“後遺症”。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相關部門監管,還是行業協會倡導,亦或是煤企自主帶頭降價,都要考量市場的反應和産業鏈各方的可承受度,避免出現斷崖式下跌或者報複式上漲。同時,也要打破本位主義,形成大協作格局,增強政策制定和執行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最后,在煤价调控过程中,政策调控应循序渐进,而不宜转弯过急。近一段时间,经过各方共同发力,煤炭供需形势逐步好转,这是各方所期待的。但来之不易的调控成果还需持续巩固。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以及突发事件或不可控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需要煤炭、電力产业链参与各方保持客观、理性。保供稳价相关政策效应显现需要一个过程,不可操之过急,否则其实际效果可能事与愿违。

(作者供職于陝煤運銷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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